国际劳工组织
文章摘要: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18个专门机构之一,是联合国最早成立的国际组织,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于1919年在凡尔赛和平大会上成立的。
文章主题: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组织 联合国 组织机构
文章内容: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8个专门机构之一,是联台国最早成立的国际组织,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于1919年在凡尔赛和平大会上成立的.一,国际劳动工组织目标全世界的永久和平,公正和人道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目标.这一目标已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1944年在美国费城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中,即"只有以社会正义为基础,才能建立世界持久和平"二,国际劳工组织机构国际劳工组织由173个国家组成,各成员国按照组织章程承担着本组织的工作.该组织的各种活动都有各成员国的政府,雇主和工人组织代表参加,所有代表都以平等的身份商议问题.国际劳工组织三个主要机构:(一)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利机关,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六月在日内瓦举行国际劳工大会.由各成员国派代表参加,每个成员国的代表团由两名政府代表,一名雇主,一名工人代表和若干名顾问组成.国际劳工大会担负以下几项主要任务:1.制定和通过以公约和建议书为形式的国际劳工标准2.批准本组织两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3.讨论对全世界具有重大意义的劳工问题,但会议的中议题是每年由国际劳工局长提出的报告.4.大会还通过一些决议,为劳工组织的总决策和未来的活动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在2000年召开的第88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一项新的生育保护公约;针对缅甸强迫劳动问胚确定了最后行动期限;听取艾滋病对工作场所影响的灾难性预测.代表们还讨论了农业安全卫生问题,建议在第89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一项新的标准(二)理事会理事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执行委员会,它由56名理事组成,其中包括28名政府代表,4名工人代表和14名雇主代表.理事会每年举行三次会议.它为大会和其他会议确定议程,关注会议的决定并就应该采取的后继行动作出决定.此外,它还指导国际劳工局的各项活动.理事会的成员每三年由大会选举产生.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期间,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的成员,任期3年.理事会共56名理事,其中0名常任政府理事是中国,巴西,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日本,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三国际劳工局国际劳工局是劳工组织的常设秘书处,受理事会管理.它的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文件和报告以作为本组织的大会和专门会议所需的背景材料;征聘和指导劳工组织在全世界进行技术合作的专家;发行各种出版物和期刊,并与各国劳工部和社会事务部,雇主组织和工会团体紧密合作.因此,该局也是一个行政机构,一个研究和文献中心.来自100多个国家约2500名官员和技术专家在日内瓦总部,或在劳工组织承担的技术合作项目的国家,或在劳工组织设在世界各地的40多个办事处担任工作.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是该局在中国没立的办事处.现有工作人员0多人,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25河南路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层.三,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是通过制定并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来调整各国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际劳工标准是一类国际法,但它又与一般国际法不同.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各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三方共同制定的,从而更全面地考虑到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的利益.国际法一般调整的是各国家问关系,而国际劳工标准调整的对象则是各国国内劳动关系因而需要各国批准并加以实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国际劳工标准主要采用公约与建议书的形式制定;有时还采用应用规程和手册的形式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公约与建议书提供进一步的指南;在某些情况下也采用指导性文件的形式来强调一些问题.(一)公约与建议书制定国际劳工公约与建议书的目的是,用公约的形式来约束会员国劳动立法的一致性,用建议书的形式来指导会员国劳动立法的统一性.公约须经会员国批准,以产生具有法律效力,使公约的各项规定付诸实施.而公约能否被批准,完全由会员国自行决定,对于不批准公约的会员国没有任何约束力量一旦批准,就必须履行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建议书不要求会员国批准承担义务,只是作为制定政策和法规时的参考.国际劳工大会从99年至2000年共通过了182项公约和190项建议书大约有一半以上的公约与建议书是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职业安全卫生公约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总的规定.通过的主要公约和建议书有:★职业安全卫生公约(1981年第155号)★职业安全卫生建议书(1981年第164号)★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年第6号)★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年第7号)★作业环境公约(1977年第48号)★作业环境建议书(1977年第156号)(2)经济活动行业部门中的防护,如建筑业,商业,办事处所以噩码头作业.通过的主要公约和建议书有:★建筑业安全与卫生公约(1988年第67号)★建筑业安全与卫生建议书(1988年第175号)★矿山安全与卫生公约(1995年第76号)★矿山安全与卫生建议书(1995年第183号)★卫生(商业与力萼处所)公约(1964年第120号)★安全规定(建筑物)公约(1937年第62号)★安全规定(建筑物)建议书(1937年第53号1★标明重量(航运包裹)公约(1929年第27号)★事故预防(码头工人)公约(1929年第28号1★事故预防(码头工人)建议书[修订版】(1932年第32号)★职业安全和卫生(码头作业)公约(1979年第152号)★职业安全和卫生(码头作业)建议书(1979年第160号)★种植园公约(1958年第1号)(3)特种危险的防护:如电离辐射,苯,石棉,机械防护.通过的主要公约与建议书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年第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1990年第177号)★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公约(1993年第174号)★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建议书(1993年第181号)★石棉公约(1986年第162号)★石棉建议书(1986年第172号)★炭瘟预防建议书(1919年第3号)★白铅(油漆)公约(1921年第3号)★辐射防护公约(1960年第115号)★辐射防护建议书(1960年第4号★苯公约(1971年第36号)★苯建议书(1971年第144号)★职业癌公约(1974年第39号)★职业癌建议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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