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构建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取向
文章摘要:构建节约型社会是落实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社会节约资源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关节约资源的相关税收政策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本文针对构建我国节约型社会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入手,分析借鉴国外相关税收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节约型社会的相关税收政策的构想。
文章主题:节约型社会 税收政策取向
文章内容:《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11期浅论构建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取向邹蓉(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41)摘要:构建节约型社会是落实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社会节约资源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3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有关节约资源的相关税收政策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本文针对构建我国节约型社会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入手,分析借鉴国外相关税收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节约型社会的相关税收政策的构想.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税收政策取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以巨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的.我们知道,我国是资源人均占有量十分有限的国家,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十分重大.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已被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也是指导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因此,如何利用税收相关政策来促进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已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对此略抒己见.一,构建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经济,行政和法律等综合性措施,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其目的在于追求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更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这里的"节约"具有双重含义.其一,是相对浪费而言的节约;其二,是要求在经济运行中对资源,能源需求实行减量化.即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用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或用可再生资源),创造相同的财富甚至更多的财富,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回收各种废弃物.这种节约要求彻底转变现行的经济发展方式,进行深刻的技术变革,真正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节约"的这两重含义是内在统一的,必须统筹兼顾,不能片面理解.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是一个人121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从资源拥有量来看,虽然我国资源总量不少,但人均资源相对贫乏,资源紧缺状况将长规存在.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来看,我国走的是高消耗资源,粗放式经营的经济发展之路,存在着高投入,184低产出和浪费严重的现象.过去的20多年,我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国内储蓄率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但是,由于中国资源的浪费,生态的退化和环境的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名义国内储蓄率"的真实性,即中国国内储蓄率中的相当部分是通过自然资本损失和生态赤字所换来的,这种以资源超常消耗和生态环境的严重退化作为代价的经济收益,必须进行有效地修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要缓解资源约束的矛盾,就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资源承载能力,建设节约型社会.所以,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二,我国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目前,我国与节约资源相关的税收政策体现在消费税,增值税以及资源税等税种中,而且这些条款都是对生产行为的节约,是间接地促进节约,对于交易行为的节约政策,区域协调政策是一个空白,税收在促进资源节约方面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合还很少.此外,随着资源节约科学技术的日趋成熟,许多促进节约的技术推广和运用的税收激励措施还是空白.具体而言,税收政策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缺少节约资源的专项税收政策1994年的税制改革主要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取消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理顺税收条款.但其中很多促进节约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也相应被取消了,突出表现在目前节约资源的税收政策,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环境保护政策混杂在一起,并没有体现资源的节约意识,缺作者简介:邹蓉,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少节约资源的专项税收政策.(二)资源税征收范围窄小,其作用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并不是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只是针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矿产品和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收,征收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目的是调节从事资源开发企业由于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属于矿产资源占用税的性质,由于资源税收入大部分归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又因为是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三)尚没有充分运用税收杠杆,调节能源价格,促进节约能源目前我国对能源产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绝大多数产品都实行17%的税率,对于这些税率相同的产品,增值税不具有特殊调节的作用.具有特殊调节作用的是消费税,目前我国对汽油和柴油征收消费税,但是油品的总体税负为23%左右,大大低于国际水平,因此,使我国的汽油和柴油最终价格也明显低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价格水平,这种"低税,低价"模式不利于提高石油的使用效率.此外我国现行消费税没有对不同资源消耗水平的产品实行差别调节,没有充分体现节约意识.(四)缺少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现行税制中对于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很少,节约资源的综合配套措施缺乏.就增值税而言,我国现行税制中有关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只有对大中型沼气的增值税按13%低税率和小水电6%的增值税率,目前还没有对其它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给予增值税优惠的具体规定.(五)增值税抑制了节约型社会的发展企业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收来源,但目前这种税收制度对企业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起到的是抑制作用.因为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较低,其成本中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而增值税是按增值的比例计算缴纳税收,因此,按产值计算,循环利用资源反而需要缴更高比例的税,很明显对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具有阻碍作用.(六)环保税制的缺陷现行税制中环保措施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资源税,城建税,消费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上述税收措施在减轻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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